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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学生走读管理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2025-03-30   浏览次数:0

为了完善学生走读办理程序,加强对走读生的管理,规范学生在走读期间的行为,根据《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》相关内容及我校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:

第一条 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由学校安排集中住宿、统一管理,如需走读,必须按照本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
第二条  申请条件

(一)学生家住石家庄市区,且家庭住址位于学校附近,交通比较便利,或因特殊情况确需要走读的;

(二)学生本人自愿及家长同意走读。

第三条  申请程序

(一)在学校规定时间内,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;

(二)经班主任同意后,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填写《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走读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,并由学生本人、监护人在申请表上亲笔签字,附带相关证明材料(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等);

(三)教学系存档一份,将另一份报学生处备案;

(四)学生处根据统计情况,负责后期返还住宿费等事宜。

第四条  走读学生管理

(一)由各教学系对本系的走读生进行统一管理。

(二)学生离校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。

(三)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学校、教学系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(四)树立安全防范意识,确保个人人身与财产安全。

(五)学生家长应经常与班主任及教学系沟通,配合学校做好走读学生的考勤管理、法制教育、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。

(六)走读学生在走读期间发生意外事故(如个人财产损失、交通事故等)学校不承担责任,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。

 

附件: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学生走读申请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学生走读申请表

 

姓名


性别


专业、班级


家庭详细

地址


走读期间

居住地址


学生电话


学生QQ及微信


申请理由


学生走读

管理规定

1、由各教学系对本的走读生进行统一管理。

2、学生离校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。

3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班级、职业群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4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,确保个人人身与财产安全。

5、学生家长应经常与班主任及职业群沟通,配合学校做好走读学生的考勤管理、法制教育、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。

6、走读学生在走读期间发生意外事故(如个人财产损失、交通事故等)学校不承担责任,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。

学生和家长

 

同意以上相关要求,学生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家长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家长电话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家长QQ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家长微信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班主任意见

 

 

 

 

签字:         

       

教学系意见

 

 

 

 

签字盖章: 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 

 

此表一式两份,教学系学生处各执一份备案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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