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完善学生走读办理程序,加强对走读生的管理,规范学生在走读期间的行为,根据《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》相关内容及我校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:
第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由学校安排集中住宿、统一管理,如需走读,必须按照本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第二条 申请条件
(一)学生家住石家庄市区,且家庭住址位于学校附近,交通比较便利,或因特殊情况确需要走读的;
(二)学生本人自愿及家长同意走读。
第三条 申请程序
(一)在学校规定时间内,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;
(二)经班主任同意后,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填写《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走读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,并由学生本人、监护人在申请表上亲笔签字,附带相关证明材料(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等);
(三)教学系存档一份,将另一份报学生处备案;
(四)学生处根据统计情况,负责后期返还住宿费等事宜。
第四条 走读学生管理
(一)由各教学系对本系的走读生进行统一管理。
(二)学生离校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。
(三)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学校、教学系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(四)树立安全防范意识,确保个人人身与财产安全。
(五)学生家长应经常与班主任及教学系沟通,配合学校做好走读学生的考勤管理、法制教育、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。
(六)走读学生在走读期间发生意外事故(如个人财产损失、交通事故等)学校不承担责任,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。
附件: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学生走读申请表
附件:
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学生走读申请表
姓名 | 性别 | 专业、班级 | |||||
家庭详细 地址 | |||||||
走读期间 居住地址 | |||||||
学生电话 | 学生QQ及微信 | ||||||
申请理由 | |||||||
学生走读 管理规定 | 1、由各教学系对本系的走读生进行统一管理。 2、学生离校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。 3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班级、职业群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 4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,确保个人人身与财产安全。 5、学生家长应经常与班主任及职业群沟通,配合学校做好走读学生的考勤管理、法制教育、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。 6、走读学生在走读期间发生意外事故(如个人财产损失、交通事故等)学校不承担责任,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。 | ||||||
学生和家长 意 见 | 同意以上相关要求,学生签字: 家长签字: 家长电话: 家长QQ: 家长微信: | ||||||
班主任意见
|
签字: 年 月 日 | 教学系意见 |
签字盖章: 年 月 日 | ||||
备 注 | 此表一式两份,教学系和学生处各执一份备案。 | ||||||


冀ICP备:13010802000581号